標題 桃園市護理師護士公會提報之資深護理人員
公告人 Admin
公告期間 2018-12-11~2019-01-04
公告內容

 轉知桃園市護理師護士公會來函:
一、108年國際護師節聯合慶祝大會謹訂於108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假新北市政府多功能集會堂(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舉辦。
二、提報之資深護理人員,須同時具備下列各條件:
(一)領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二)至107年12月31日止,仍領有護理人員執業執照,並為各縣市護理師護士公會之會員,且於醫療機構、學校、工廠保健室等單位,分別從事護理工作滿25年、30年、35年、40年及45年者。(衛生局提報之資深護理人員名單,不受「執業登記」之規定)
三、資深護理人員曾接受衛生福利部頒發表揚過之獲獎年度,請勿重複提報。
四、推薦表(詳如附件)請於108年1月4日前回覆雅梅以利回覆公會彙整後送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查核執業執照登錄情形,再送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