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總務處修訂「個人保管工具移轉及報廢」作業流程
公告人 Admin
公告期間 2020-10-21~2021-07-31
公告內容

 (1)配合企業規定「個人保管工具移轉作業」即日起,改為線上OA核簽方式,相關作業流程請參閱【附件】。

(2)「個人保管工具報廢作業」常因表單內容填寫錯誤及不完整,造成後續作業異常,為避免類似異常再發生,請依【附件】作業流程辦理報廢。
(3) 本次相關作業流程,請至總務處網頁→保管組表單文件下載使用。  
附件